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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要出門了
謝謝大家的關心
事實
他知我知天知地也知
我只關心貓咪的幸福
我只自責我瞎了眼親自把這兩隻貓咪推入地獄
至於他該負責的
法律已經裁定了
切結書有沒有效
都已經裁定了
還需要討論嗎?
當初在調委會時
委員確實有幫他求情
說他年輕可能不知道事情哪麼嚴重
我當著委員的面前
問他
你自己當過中途送過貓
點頭
那你有沒有請認養人簽切結書
點頭
那你有沒有要求認養人必須在6個月大時將貓咪結紮
點頭
那麼你自己為何沒有做到
默.....
聽完以上
委員就靜靜不敢再為他講任何話了
因為確定他「明知故犯」
他不是不懂
他自己送貓都要簽協議書的
所以他很清楚裡面的條文
他說他不是很清楚
我確認
我當初是「一條一條」說明給他聽的
他自己送貓簽的協議書也是這一份
他說他不清楚......有失憶症還是說謊咧?

也許有人會說
這樣誰還敢認養流浪動物

我只想說
是這樣誰還敢送貓送狗吧
下面引用由阿泥2009/09/07 08:38pm 發表的內容:
據我所知,調解成立,再拿去法院公證,
就等同法院判決囉∼

已經確定了
所以我已經可以到稅捐處調出他所有動產不動產及稅籍資料了
現在就差我去法院做「強制執行」的動作
首先
我在知道貓咪都不見了是在半年後
本來我還沒有很生氣
只是很傷心
請對方帶我到貓咪不見的地方試圖尋找看看有沒有找回的機會
貓咪不見得地方是一個很黑很黑的防火巷
我大白天去啥都看不到
認養人說兩隻貓咪在那邊前3天都還有在叫
後來就沒聽到貓叫聲了
他說他天天回去找

那麼黑到不行的防火巷
我問他有拿照明設備看看貓躲在哪邊嗎?
黑的地方燈一照貓眼就會閃閃發亮
很容易發現貓咪的
他回我說:他沒想到拿手電筒
那麼
黑漆嗎嗚的地方他說天天去找
你相信嗎?
天黑都會知道要開燈
去找貓沒想到拿手電筒
這......我很難說服自己相信

接下來
我問他怎麼沒有去借誘捕籠來抓
他也回我;他沒想到
我.....

最後
我問他
為什麼沒有馬上通知我
貓咪前3天都還在的耶
他也說:沒想到要通知我


以上
我很想很想相信他是真的很擔心貓咪的安危
但是
我實在是無法說扶我自己相信他真的有去找
貓咪在那邊叫了3天
這3天
一定可以找回來的
他做了什麼?
什麼都沒做
所以第4天
貓咪就再也沒出現了


下面引用由白貓大人2009/09/07 07:05pm 發表的內容:
我覺得可以用緩和地方式處理,畢竟我們 不是當事人...只是以目前看起來,感覺很嚴重。
我希望可以劉小姐可以請程小姐去做義工來抵掉這些錢,畢竟錢還是沒辦法幫助到更多的動物,不如多一個義工來募款、幫忙活動? ...


我請他把款捐給動保單位
可以幫助更多的貓狗
當作贖罪
他似乎不肯
直到現在他還認為被打壓
所以覺得自己很無辜
那麼
那兩隻沒結紮在外面是死是活都不知道的貓咪不是更無辜

下面引用由三小喵2009/09/07 06:30pm 發表的內容:
不知道當初記者去做採訪時
有沒有告知雅
他要刊登她的全名?
若是沒有告知
...

是的
他完全沒有告知
而且
這個記者完全知道實際狀況
他有打電話來跟我做確認
卻還是做偏離道很離譜的報導
我明天會打電話到報社抗議
並且去存證信函
希望這位記者有好的理由可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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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
想要幫辛辛苦苦奶大的貓咪找一輩子的幸福是那麼奢侈的事嗎?
若是您的愛心認養賞味期限只有1.2年
那麼
貓咪的生命有10年以上
您只有1.2年賞味期限的愛心就留給你自己吧
給貓咪一條活路
他們無法在養尊處優了1.2年後出去流浪
甚至沒有結紮
自己都搶不到食物的狀況下
可能還要懷孕大肚子生小貓奶小貓
對「親自幫他挑選」以為可以愛他一輩子的認養人的中途來說
這太殘忍
對貓咪來說
更是殘酷



不好意思
我要趕去上班了
到下班前無法回覆
不過事情大概就是這樣啦

要框就慢慢框吧
下面引用由2009/09/07 11:04am 發表的內容:
有貓友跟我說
這個記者隻期就有不實報導的紀錄
多年前訪問新竹保動的義工
就唬爛過了
...

讀書不多的我又忘了選字
在這裡修改
把上面的「隻期」改成「之前」
有貓友跟我說
這個記者隻期就有不實報導的紀錄
多年前訪問新竹保動的義工
就唬爛過了
原來記者可以這樣喔?
真是開了眼界了
下面引用由retsulet2009/09/07 10:58am 發表的內容:
雅大,您好
這篇文章方便讓我轉貼ptt的八卦版跟貓版嗎?
讓多一點人看到實情
讓那些不知道情況還在那裡酸的人看看

好阿好阿
基本上那記者大概也準備要被告吧
不實報導該怎麼告咧?
下面引用由mimicomilu2009/09/07 10:56am 發表的內容:
個人也是認為一下子同時兩隻貓跑掉的機率很低,
更何況若是從小就豢養在家裡的貓咪,
更沒理由大門一開就結夥往外衝.....

重點是
他自己原本的貓
還在家好好的喔

他認養的那兩隻
都是「手奶貓」
下面引用由eddymlh2009/09/07 10:51am 發表的內容:


你可以框我修改過的
我修改了幾個錯字還有補了一個漏字
哈哈


[這篇文章最後由雅在 2009/09/08 02:15am 編輯]

沒錯
就是本人我
基本上
他說謊
這人自己就是中途
送過貓
也要求對方簽切結書
並且要求認養人6個月大時一定要幫他送出的貓結紮
這些在調委會時我都當面詢問給調委會的人聽到了

他自己是個送過貓簽過協議書的中途
會不清楚裡面的條款?
只會裝可憐?
說實在的
我不是第一次被認養人掉貓
但是他是我第一個告的認養人
因為罪無可恕
就像警察自己去搶劫的話
是算什麼?
知法犯法吧

他送過貓要求認養人必須結紮
自己卻沒有幫貓結紮
還一次掉2隻貓
詭異的是
他自己原本養的那隻貓沒有不見喔
真的是房東丟掉的嗎?
還是.......

總之
我跟他說
他可以不用賠償
只要把2隻貓還給我
我去借也借10萬送給他當謝禮

1兩隻手奶母貓
從來沒有流浪過
給他養到1歲多
就這樣被丟出去流浪
是要怎麼活下去?

這個記者是程婉滋的朋友
昨天打電話來問我就把該說的都跟他說了
他還是做偏離報導
無所謂

我跟程婉滋說
10萬元違約金
他可以用線上刷卡做成捐款給動保協會
他也不願意

10萬對我來說不具意義
我只要我的2隻貓
我瞎了眼把貓送給這樣可惡的人
讓兩隻沒流浪過的母貓出去流浪
自己都不知道該如何生活了
若是發情懷孕
那麼我真的不敢想下去
我除了恨我自己
也恨程婉滋
不告他
我無法跟2隻貓咪交代
他必須要得到教訓


程婉滋
你不必到處裝可憐了
記者的不實報導又如何
別裝得你是受害者
你一個月2萬4的薪水
我一個月還不到2萬咧
你賺得比我還多
一樣都在租房子
你的開銷不會比我多啦

不管你是不是找記者
該賠的就賠吧

今天你如果有幫兩隻母貓結紮
說實在的我不會告你
你不是第一個弄丟貓的認養人
但是可惡的是
你沒幫貓結紮
我實在無法想像養尊處優的兩隻手奶貓要如何在外面跟浪浪搶食
甚至懷孕還要奶小貓直到虛弱而死

不要以為這是詐欺
你可以把錢捐給我指定的動保協會讓他們能救援更多的動物
給這兩隻現在不知是死是活的倒楣貓咪積點福報


總之
跟記者裝可憐讓他寫不實的報導又如何
你該對這兩隻貓負責的
請你還是要負責

另外
我還沒老到忘記當初是誰要養貓的
不用責任推卸給楊小姐
當初是你「程婉滋」先寫信來要養貓的
楊小姐是跟你一起來看貓又突然喜歡另一隻
所以
是你「程婉滋」主動要養我的小貓的
這樣說謊都把責任要推給姓楊的
你死後會下拔舌地獄的
基本上那個記者這樣寫不實報導
死後也會下剁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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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意修正以上後段4句不當之情緒性言詞
這類情緒性言詞對事情真相並無益處
反而會模糊焦點
所以修正掉
並對後4句不當言詞的部分對兩位當事人致上歉意
真的很抱歉

昨天醫院休息
雖然有值班醫生待在醫院裡
但是不開放探視
所以今天才會去看佑佑
今天也會驗做血檢
相信狀況會一切都穩定的啦
要希望的應該是....他早日被醫生感化拉
也不想想
在外面沒得吃沒得喝還要被欺負
到醫院理醫生們對他多好
有罐頭吃有水喝連便便都有專人清理
這傢伙還不知感恩整天凶巴巴的話
那就太愚蠢了哩

偶的媽呀
收容所???
萬萬不可啊
一條貓命就這樣白白犧牲掉是很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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